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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艺考政策全部出台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全部公布,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  

    (一)文化考试。与普通高考相同。文科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文化考试时间预计在2018年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我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艺术统考。我区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详见《2018年广西艺术统考考试工作通知》(桂考院〔2017〕252号)。

  2.校考。符合校考条件的高校,可面向我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广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通知》(桂考院〔2017〕259号)。2018年区外高校在我区校考考点统一设置在育才校区(美术类、书法类、非美术类考点)和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考点)。

    (三)艺术类专业共设置四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职高专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与本科第二批次的投档规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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