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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现设有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 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八个专业分院, 并设有造型艺术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一、中国画: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二、书法学: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三、造型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四、艺术设计: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五、建筑类: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676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069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68分。

  六、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七、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八、实验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九、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十、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十一、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86 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 名。并列 15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2 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7 名。并列 15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64 分。

  四、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51 名。并列 51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4 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 163 名。并列 16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601 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539 分。

  六、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 9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85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1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1.821 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 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98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039 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 1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582 分;

  2、其他省录取 6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431 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2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31 名,并列 23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4 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63 名,并列 63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2 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3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0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5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45 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20 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2 名,并列 52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82 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8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88 名,并列 38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0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39 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6 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7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9 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1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125 名,并列 125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8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0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08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29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19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96 名。并列 396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9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 10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547 分。

  十一、产品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3 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7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51 名,并列 25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2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6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7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52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25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5 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10 名。并列 21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4 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5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1 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按专业排名录取。

  1、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8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1 人。专业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2 分;

  ②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 6 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4 分;

  ③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 1 人。专业名次录至 19 名,并列 19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1 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8 名。专业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4 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2 名,专业名次录至 185 名,并列 185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1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2 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3 人。专业名次录至 27 名,并列 27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396 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 11 人。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8 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 24 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32 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 6 人。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00 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22 名。专业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8 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6 名,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71 分。

  十三、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油画:1 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2 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2 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2 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中国画: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2、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3、艺术艺术:8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3 名;

  十五、港、澳、台、华侨:

  录取 12 人。其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9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3 人。

  1、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6 名;

  2、艺术设计:6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2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3、实验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4、影像设计: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15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5、建筑学:2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94 分;

  6、美术学:1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73 分。

  注: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 150 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 150 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 350 分。

  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525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简称"清华美院"、"清美",是清华大学二级学院。前身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 创建于1956年,1999年11月20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正式并入清华大学,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清华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02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7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

  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清华美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美术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2017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共录取240名新生,其中设计学类170人、美术学类55人、艺术史论15人,圆满完成招生计划。今年填报我院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保持平稳,录取新生省份达24个。24省中,北京、辽宁、山东、广东、重庆五省为录取新生人数较多的省份。而近年录取生源很少的一些省份,如内蒙古、海南等省也录取到新生。

  2017年报考中的另一个特点,高分考生报考踊跃,录取线稳中有升。设计学类,录取新生中近80%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文史或理工类一批线。美术学类,专业课成绩前50名考生占总录取人数的70%。今年艺术史论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录取,录取分数线达近年来新高,河北、重庆、河南、山东四个省份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结束的省份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姓名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录取结果的查询(分批次更新)。目前新生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中,新生应于8月23日到学校报到。(教务办)

  各专业录取分数:

  1、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2.75、其他省不低于202.5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50分、其他省不低于55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重庆不低于120、河南不低于118.22、山东不低于118.15、其他省份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8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美术学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市不低于207.55、山东省不低于200.88、其他省不低于199.26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5人,其他省生源145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0.80,专业课成绩北京市不低于512.5分(专业并列512.5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4.97)、广东省不低于550分(专业并列550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2.02)、其他省不低于537.5分(专业并列537.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91.79)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市不低于113.13(655分)、新疆不低于124.28(604分),其他省不低于118.82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4人。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5/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作为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第一所国立高等美术院校。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注1: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总分满分按750分计。

  *注2:我校不限生源省份。若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四川美术学院《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03

  迄今办学78年的四川美术学院,前身的一脉是1940年由李有行、沈福文等归国艺术教育家在成都创立的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一脉是1950年西北军政大学艺术骨干南下重庆创立的西南人民艺 术学院。1953年,两校美术、设计类学科合并,成立西南美术专科学校,定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

  我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1、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各专业

  在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江苏(文化满分440分):文化成绩/4.4*30%+专业成绩/3*70%

  新疆(文化满分450分):文化成绩/4.5*30%+专业成绩/3*70%

  上海(文化满分660分):文化成绩/6.6*30%+专业成绩/3*70%

  云南(文化满分772分):文化成绩/7.72*30%+专业成绩/3*70%

  其他省(文化满分750分):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

  (2)理论类专业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普通类专业

  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各专业

  在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江苏(文化满分440分):文化成绩/4.4*30%+专业成绩/3*70%

  新疆(文化满分450分):文化成绩/4.5*30%+专业成绩/3*70%

  上海(文化满分660分):文化成绩/6.6*30%+专业成绩/3*70%

  其他省(文化满分750分):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

  (2)艺术教育、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录取,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持续更新中)。

  *川美取消英语单科分数限制。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1953年经高等教育部批准创建于湖北武汉,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合并而成。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

  一、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二、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三、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四、报考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在 80(含 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参考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五、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六、校考专业成绩在 260(含 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七、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八、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 C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九、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市长安县兴国寺,更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后历经西北艺术专科学院、西北美术专科学院等阶段,于1960年5月正式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04

   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未达到美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史论类中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文件要求未涉及美术类统考专业的可以直接在我院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5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华中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定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

  『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综合控制分数线如下:

  我校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执行湖北省高考文化投档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对应我校绘画设计类,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286分;

  服装表演:文化286分;

  其它类(对应我校书法类):文化330分。

  各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

  一、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三、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

  (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四、服装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以上各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

  六、提前文理类、美术理论类为平行志愿,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七、录取详细规则以教育部教学厅[2018]3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8]16号文件《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美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根据《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划定:

  招生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即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四、服装表演类: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五、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2016录取分数线』

  一、录取原则

  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及文化课要求:

  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备注:绘画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类包括(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设计类包括(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三、录取一般原则:

  1.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按照在我院校考所报的专业范围内填报,顺序可调整。如考生所在省份填报数目栏少于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余志愿顺序按照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文理兼招的专业依据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5.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6.考生被我院相关专业录取后,如所属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需在8月20日至91月1日之间登录本科生报名网站填报相关招考方向,必须按照规定说明进行填写,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鲁迅美术学院《

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08

  鲁迅美术学院(LuXun Academy of Fine Arts)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中国八大美院之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被中国文联评为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

  『鲁迅美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北京画室,北京美术高考,九大美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09

  『鲁迅美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鲁迅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本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各省本年度相关文件及我院《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现将辽宁省内、省外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鲁迅美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

  2015年鲁迅美术学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是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语文和外语单科成绩也按照折后1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语文单科最低控制线90分。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8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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